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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新加坡新规施行——DPO

作者:港兴商务 更新时间:2024-08-21 浏览量: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法案》(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PDPA)最新修订已正式生效。根据新规,所有在新加坡注册的企业和组织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任命至少一名数据保护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以强化个人数据保护,并确保企业的合规性。这一关键合规举措对于企业的信息管理能力至关重要。

  DPO数据保护官

  数据保护官(DPO)的职责不仅限于确保合规性,还在推动企业数据战略方面扮演着核心角色。

  DPO 应有效促进数据的利用,使之成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并倡导构建值得信赖的大数据生态。

  DPO 的职位可由公司内部、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现有员工担任,针对大型企业,DPO 甚至可以是管理层成员之一。

  DPO 也可以将部分职责委托给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

  DPO数据保护官的职责

  【监督】确保企业内部制定与实施处理个人数据保护的政策与流程时遵守PDPA规定。同时,推动企业Privacy by Design贯穿企业运营

  【处置】应对个人数据保护相关事宜,如数据泄露事件、处理用户权利请求

  【培训】对企业员工进行数据保护培训与教育,以提升员工的个人数据保护意识

  【预警】针对企业个人信息处理高风险活动进行预警【联络】作为用户、监管与企业联系的“纽带处理监管与用户的请求

  DPO的功能是监督、确保企业遵守PDPA。

  设置DPO是强制性义务吗?

  根据PDPA规定,任命DPO为企业“必须”之义务。

  不强制要求向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PDPC)公开DPO的具体信息,但企业主动披露信息有助于保持与新加坡数据保护领域发展的紧密联系。

  应对违反个人资料保护的风险

  中国企业在新加坡运营时,需特别注意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规,以避免违反规定带来的风险。

  新加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数据隐私保护体系,并设置了较高的处罚标准。新修订的个人资料保护条例对商家和从业者在收集、使用和公开个人身份证号码等方面有严格规定,违例机构将面临高额罚款。

  因此,中国企业在新加坡进行业务活动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个人资料的合法合规使用,以维护企业声誉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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