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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香港专才计划时,对于受雇的香港公司的要求确实较为严格,以确保公司具备稳定的运营能力和为申请人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以下是关于受雇的香港公司必须成立12个月以上且实地办公的具体要求:
一、公司成立时间
基本要求:公司需成立12个月以上。这是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时间来建立稳定的业务运营和财务记录,从而证明其有能力为申请人提供长期的工作机会。
特殊情况:虽然一般情况下要求公司成立12个月以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投资额大、高新技术产业、内部调职等,可能会允许成立不足一年的初创公司申请。然而,这通常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如详细的经营规划和营收计划等。
二、实地办公要求
办公地址:公司需在香港本地有实际办公地址,且该地址需为正规商业办公楼,并提供租约证明、办公环境图等文件以证明其真实性。
员工数量:公司需至少雇佣3名本地员工(香港永久居民),并为其缴纳强制性公积金(MPF)至少6个月。这是为了证明公司在香港有实质性的运营活动,并能够为本地经济做出贡献。
经济状况:公司银行账户需有足够存款维持经营,并提供经济状况证明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以显示公司具备长期经营的资金能力。
三、申请流程
评估与签约:首先,申请人需进行自我评估或寻求专业机构进行专才资格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准备资料:根据申请要求,准备个人和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香港入境事务处进行审批。
审批与获批:入境事务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4周内,但可能因材料完整性等因素而有所延长)给出审批结果。若获批,申请人将获得进入许可(以“电子签证”形式)。
综上所述,申请香港专才计划时,受雇的香港公司必须成立12个月以上且实地办公,以满足香港入境事务处的严格要求。同时,申请人也需满足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并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以支持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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